2.4.6 复制栏目

  1、系统支持对已有栏目进行复制,生成一个新的栏目;

  2、新的栏目包括老栏目的全量信息和内容;

  3、复制时需修改栏目名、栏目标识、存储路径等唯一标识信息

  管理员登录后,进入默认初始站点后台

  点击网站运维,列出所有本站点,已创建的栏目,点击指定栏目的名称,进该栏目的前台页面

  单击前台页面右上角的的编辑模式按钮

  页面会切换到编辑模式下,页面顶部会出来前台管理导航菜单

  依次打开前端管理导航菜单的编辑、复制

  打开复制功能

  在复制功能界面中,输入要复制栏目的首页节点号,并勾选复制段落、复制列举、复制结构、复制子节点。后单击提交,系统会把指定栏目的所有内容复制到该站点下,此功能也适用于栏目合并或者只复制栏目的结构和模板样式,不复制内容,或只复制模板样式,结构和内容都不复制。

  注:一个栏目复制另一个栏目前,栏目的是事先建好的,栏目的唯一标识(节点号)也是在建站点时生成的不会重复。栏目名称可随时修改。 

  注1:这里的段落和列举指系统的样式模板,结构指被复制栏目的主体树型节点结构(文件夹和类别),子节点是指结构之下的内容节点。

  注2:做为“模板”的被复制的栏目的首页节点号可通过如下方法查看:

  在网站运维中,查看栏目标标题的链接,其中的

  http://192.168.124.202:8088/html/folder/22100111-1.htm

  其中-前面的数字就是该栏目的根节点号(首页节点号)。